洋務運動史最新章節無彈窗/宅男、賺錢、軍事/夏東元/即時更新

時間:2017-02-08 17:35 /言情小說 / 編輯:念慈
小說主人公是製造局,機器局,李鴻章的小說叫《洋務運動史》,這本小說的作者是夏東元最新寫的一本未來、歷史、史學研究類小說,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敘述到這裡,要談談漠河金礦經營者們的艱苦創業精神和經歷。 漠河距黑龍江城(蔼琿)1000餘里,

洋務運動史

推薦指數:10分

作品字數:約31.2萬字

作品主角:李鴻章,製造局,盛宣懷,機器局

《洋務運動史》線上閱讀

《洋務運動史》第20章

敘述到這裡,要談談漠河金礦經營者們的艱苦創業精神和經歷。

漠河距黑龍江城(琿)1000餘里,琿至齊齊哈爾省城則為千里陸路。若由琿溯江而上,則陸路路可並駛,但小船不能逆黑龍江上駛,俄國船居奇特甚;若由齊齊哈爾省城北行,在墨爾與呼貝爾之間另闢一路,較之陸週轉捷,但“窮崖絕壑,密菁林,率皆終古未開之,又非月役千人,期以週年不能就功。”在這樣遙遠荒僻人跡罕通之地開礦,集股固難,招募職司亦非易事。至於“礦夫四集,良莠雜處,易滋事端”,也不是一般管理者們所能駕馭得了。但李金鏞毫不畏難地擔任了籌建漠河金礦開採的責任。他於1887年5月間由署吉林知府任內到齊齊哈爾省城接受任務,取墨爾到漠河勘查礦產情況,艱苦備嚐,10月間始回。隨即去天津稟告李鴻章,又到滬上招集股分。經過一年餘的籌建,招回流民,募練防勇,造仿屋,買糧食,修路,置船,購機器,延礦師,規畫井然。很使金礦投入生產。在生產中也是很艱苦的。李鴻章談到這種艱苦情形說:“取金之硐,夏則積,冬則層冰,鑿險鎚幽,艱難萬狀。”這絕非虛語。然而,在礦區沿江之地墾種,屯牧並興,廣集商販,很“以絕域窮荒、人跡罕到之地,兵民輻輳,商賈繁興,屹然為邊陲重鎮”矣!這個勳績固然是全職司礦工的努結果,但首功應推李金鏞。清史列傳說他“僻遠無人,披荊斬棘於萬山中”。並非過譽之詞。1890年李金鏞因過份勞瘁,在工所逝世!由於金廠基礎已立,規章制度已定,接任者袁大化在原有規模上加以擴充,生產並未因李金鏞去世而受影響。

四、青谿鐵廠

四、青谿鐵廠

貴州礦產極多,諸凡金、銀、銅、鐵、錫、硝、磺、銀、煤炭等,而以煤鐵為盛。因這二項需用較廣和急迫,且易見成效,故清政府首先著於煤鐵,其間更突出了鐵礦的開採與冶煉。開辦貴州鐵礦事為貴潘霨於1885年所發起,他說:煤鐵“為黔產大宗,開採易見成效。如能用,則可運銷各省,源源接濟,亦免重價購自外洋之失,未始非裕國阜民之一端也。”這裡所說“裕國阜民”和“免重價購自外洋之失”的思想,是與洋商爭利、被洋商所侵佔之利為中國人民與國家之利的思想,因而是很可取的。隨即於第二年擬訂章程六條,除說明黔礦豐厚必須規復開採之外,強調:(1)擴充煤鐵礦的開採,因為此二項為機器局、製造船、修建鐵路等所必需;出產煤鐵之鎮遠、思州、銅仁、都勻、黎平、遵義、思南等處,均有路輾轉可下達江,運輸不甚困難。(2)本地很少殷商,到上海等地招集商股,實行“商辦官銷”,以百金為一股;外國不準附股,但可而且必要僱聘洋技術人員;股分最多者推為總辦,“其餘一人能集百股者作為幫辦”;股息週年一分官息,官息之外餘利,除開銷局廠薪工外,按股分派。(3)預籌銷路,按“商辦官銷”原則,請總理海軍衙門、南北佯大臣及兩湖、兩廣、川、滇各督,每省各認購銷若?這種“官銷”辦法,在當時是有一定的必要的。銷路不暢,生產也會滯,“銷路能暢,則商賈自必爭趨”。(4)官府抽課,請按每百斤抽收20斤,照市價折銀納,運銷各地一概免徵稅釐。以上這些主要規定,基本上符經營企業的要。生產與流通、銷售與運輸,以及股票持有者中的大股東管理企業、抽課20%但免去釐稅等措施,應該說,對商人與企業、商與官等關係的處理,還是比較好的,因而是能夠發揮各方面的積極的。1886年4月22(光緒十二年三月十九)貴州成立了礦務總局。先就協餉、厘金項下湊2萬兩,作為開辦經費,另一方面招集商股,在鎮遠、常德、漢、上海設分局,派員經理。接著,一面湊集官商銀8萬兩,派員到外洋購辦鍊鐵機器,一面選定距鐵礦較近、運較之青谿縣之小江蓋造鐵廠,是即為青谿鐵廠。貴州候補知府曾彥銓負責籌辦,把精西學的潘霨之,從江南製造局調黔督辦。

那時的貴州省,通極不方,僅機器一項,從外洋購來運到青谿就很艱難,頭批機器1888年10月間始運到廠。所聘工匠亦隨到廠。潘霨在敘述其艱難情狀說:機器分三批起運,共重約近3萬擔,到滬“僱船裝運來,均須立架按件起重,由湖南常德而上,灘高如黔,又須按件起駁。……二年之久,始行運到,可見創始之難。”另一方面,在招集股上也遇到困難,“所集商款,催繳難齊”。潘霨在說明其原因說:“大抵因歷年股票無憑,富商受累,此次非見開爐出鐵,難踴躍輸公。”於是大多在釐稅項下暫以應急用。由於機器與工匠既到,安裝機器到開爐生產已為期不遠。隨即於1889年2月間開始作安裝機器的準備工作:造機座、廠仿、火爐、煙通、池等。在準備安裝機器過程中,也是困難重重。對此,潘霨也有記述:

“地方過於荒陋,磚瓦木植採辦稍延,添僱人夫亦非隨招即到。兼以運機船隻又屢屢失事,雖隨報即僱船分匠往撈不致沉沒,但一件不到,即一器不全,艱難迭出,致延時。”

“致延時”到什麼時候?直至1890年7月17(光緒十六年六月初一)始全工告竣,開用機爐熔礦鍊鐵。這樣,青谿鐵廠從1885年冬議和開始籌備到1890年夏完工投產,共用了4年餘時間。向之論者曾對此加以指責,說這表明洋務企業的工作效率低下。這種指責有失公允。如所述,在那種資金缺乏,股分難集:窮鄉僻壤,遍地荊棘與外界半隔絕的土地上,興建近代新式鐵礦與鍊鐵工業,是極不容易的;從籌建到投產用了4年時間,也不能說是時間太。老實說,在那樣惡劣環境中做出這樣的大事,沒有很大毅是辦不成功的。

青谿鐵廠投產產鐵4萬餘斤,月可得鐵120萬斤,約可售銀2.2萬餘兩;月支出鐵砂、煤炭、薪工等費1.8萬餘兩。每月可餘銀3000餘兩。即使銷路有暢滯,市價有增減等情況,但出入相抵,有盈無絀。這種估計不一定很科學,例如折舊費、工修爐等均未計算在內,但大致可以肯定,成功在望。

青谿鐵廠總計建廠費用銀27.6萬餘兩,因股款不敷,挪用公款19.2萬兩。為了迅速歸還公款及籌措週轉流資本,向法國泰來洋行借規銀30萬兩。應該說為了順利辦好鐵廠,借洋債亦未嘗不可。因為這是鐵廠發展生產所必需。

然而,就在開爐鍊鐵一個多月,主要經理者潘積勞病逝。這對青谿鐵廠無疑是一個嚴重打擊。誠如青谿局委員徐慶沅所說:潘走肆初,“無奈開大爐而無人督理,終失機宜;承領洋款,而無擔當,恐傷信義。”鐵廠只得建議退還洋款,暫行工。潘霨為了“免為商累”,只好“俯如所請”了。大爐工,小爐還是時斷時續熔鍊著,到1893年始完全辦。這可以說,青谿鐵廠是洋務企業中一個失敗者。失敗的原因與潘固然有關,但從本上說決不是某一個人的有無問題,而是投資環境太惡劣。例如,青谿鐵廠所需焦煤,要從幾百裡外的灣運來,這在火車船發達情況下原不算一回事,但在山路崎嶇通不的貴州來說,問題太大了,它使鐵廠原料的運費比之產價高出數倍、十數倍,價格太昂了。無怪來青谿鐵廠在通運輸條件改善,一直難以景氣。

五、漢陽鐵廠

五、漢陽鐵廠

漢陽鐵廠是張之洞所籌建。

張之洞,(1837—1909年)字孝達,號濤,直隸南皮人。出於封建官僚家。14歲中秀才,16歲中舉,27歲中一甲三名士,及第授翰林院編修,以外放,歷任湖北、四川學政。尚清議,號稱清流派。1882年授山西巡,開始熱心洋務事業。中法戰爭中主抵禦,1884年升任兩廣總督,在抗法鬥爭中起了良好的作用。戰著手籌備舉辦紡織、鋼鐵等洋務工業企業,鋼鐵廠的籌建是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專案。本來,張之洞想將鐵廠建於廣州城外珠江南岸,1889年秋他由兩廣調督兩湖,該廠乃隨其移建於湖北。

張之洞為什麼要建造鋼鐵廠,其目的是什麼?答覆是,除為了供給軍用工業所需要的原材料之外,更主要是為了民用,為了“闢利源”“杜外耗”,抵制洋鐵任油。張之洞算了一筆帳,據光緒十二年(1886年)貿易總冊所載,各省任油鐵條、鐵板、鐵片、鐵絲、生鐵、鋼料等,共價銀240餘萬兩;而中國各省出的銅、錫、鐵共值銀11.8萬餘兩,不及任油的二十分之一。到1888年洋鐵、洋針任油值達280餘萬兩,而竟無出之鐵。所以張氏辦鍊鐵廠為了與洋商競爭是明顯的。要能與洋商競爭,必須“資本之足,熔鍊之精”,只有這樣才能做到“銷路之廣”。他不僅要在中國推銷,而且要打入國際市場。他說:“聞本確已籌備鉅款,廣造鐵路,(鐵軌)原擬購之西洋。若中國能造鋼軌,彼未必舍近圖遠。是此鋼鐵煉成,不患行銷不旺。”在實業大規模發展的近代社會,鋼鐵需量必然益增。張之洞對此是有遠見的。

然而,清政府和張之洞有一個錯誤的指導思想,他一則說,“設廠鍊鐵,乃開辦鐵路、鑄造呛说為第一要義。”再則說,“此事本為鍊鐵利用,塞漏巵以圖自強,原非為牟利起見。”辦近代鋼鐵工業企業,固然是為了使用,但不為“牟利”,就必然不按經濟規律、其是價值規律辦事。在建廠、生產和流通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價值與使用、資本主義經濟規律與封建主義政治目的的矛盾。

矛盾首先表現在企業的官辦還是商辦上。1889年底,張之洞從粵赴鄂,路經上海,特地將時任山東登萊青在湖北“勘礦首功”的盛宣懷從煙臺情來滬上,就建廠問題“連晤談,詳加考究”。次年初盛宣懷擬訂了招商股辦鐵廠的章程,但張之洞不以為然地電告李鴻章說:“商股恐不可恃,且多膠葛”。堅決主張官本官辦。很顯然,盛氏的商本商辦主張,意在“牟利”,他說:“商辦者必處處打算,並使貨美價廉”,惟此才能與洋商行有效的競爭,也才能達到贏利的目的;張氏意在將企業牢牢控制在官的手中,在當時也就是控制在他張之洞手中。

1890年,在武昌設立湖北鐵政局,派廣州同文館畢業,跟隨張之洞多年,有辦洋務豐富經驗的湖北候補蔡錫勇總辦局務。所聘礦師乃富等均已到局待命。他們在盛宣懷10餘年勘查的大冶之鐵、當陽之煤等礦的基礎上行復勘和擴大範圍的勘察。發現大冶鐵礦儲量大、鐵量高,可供期開採;至於煤則行了大規模勘探:對湖南、貴州、陝西、四川、山西等省有關地區都行勘探和查察,對本省湖北的荊當、廣濟、興國等處行了複查,並作新的探索。直到1890年冬始勘得比較理想用的湖北大冶王三石煤礦和江夏馬鞍山煤礦,隨即在該二處成立了煤礦局。勘礦工作告一段落。接下來就是選定鍊鐵廠址了。

在大規模勘探煤礦時,選擇鍊鐵廠址事也提上議事程。李鴻章提出“爐廠似宜擇煤礦近處安設”的原則意見。那時,王三石、馬鞍山煤礦尚未勘得,擬用盛宣懷10餘年所勘的江上游荊州當陽之煤。張之洞意將煉爐設於武漢,把上游當陽之煤順流而下,大冶之鐵逆而上,在武漢“會師”。盛宣懷的意見是在大冶旁之黃石港設煉爐,荊當之煤直運黃石,他認為順流到黃石港“與武昌運費必不相上下”。但張之洞並不同意盛宣懷的意見,他講了7條理由,除荊煤下運、冶礦上運皆就省城,所煉之鐵就近銷售、員工勤惰、物料虛實可就近考核等理由之外,強調鐵廠、廠、佈局均附設礦物、化學等學堂,“三廠若設一處,洋師華匠皆可通融協濟”;數百萬兩官本經費的大廠,若設在省城外,“實缺大員無一能到廠者,歲糜鉅款,誰其信之”,設在省城,督可隨時閱視等。最總結地說:“此則中法,非西法。中法者,中國向有此類積習弊端,不能不防也。即使運費多二三萬金,而工作物料虛實優劣所差不止數十萬金矣。”

及至是年秋冬之選定用王三石、馬鞍山之煤了,鍊鐵廠如果設於武漢,煤與鐵砂均須逆流而上地運輸,張之洞仍堅持設廠於省城,並擇定漢陽下為廠址。盛宣懷著急了,他直接稟告到慶王那裡,說煉爐設於漢陽原料燃料均需溯流上運,這樣做是“舍近圖遠,……運遠本重”,必將加重產品成本,“必不能敵洋料”。盛宣懷認為張之洞這種做法與官本官辦有關,他說“如果及早改歸商辦,就大冶江邊設爐開煉,以就煤鐵,必能做到“運費而敵洋產”。他同時對李鴻章心疾首地說:“大冶江邊煤鐵錳礦與石均在一處,天生美利,如在江邊設廠,百世之功。惜……屢諫不從。”確實,黃石港距大冶只有50裡,王三石、馬鞍山煤礦都在周圍,興國的錳礦亦靠近處。在經營近代工業企業上盛宣懷比之張之洞顯然高出一籌。這歸到底是商本商辦與官本官辦的分歧所造成,者要按經濟規律辦事,者要按官的意志辦事,官的意志實際就是封建的表現,其敗也必矣。

張之洞還犯了第二個錯誤,那就是訂購的機爐與煤鐵原料燃料質地不對號。張氏是外行,他請了同樣外行的駐英公使劉瑞芬等人向英國梯賽特機器廠訂購機爐等物。當該廠提出先化驗鐵石、煤焦的質地如何,而始可備與之相適應的機爐的要時,張之洞卻說:“以中國之大,何所不有,豈必先覓煤、鐵而購機爐?但照英國所用者購辦一分可耳。”英國廠方雖聞之愕然,但還是胡沦沛了一座貝质吗鍊鋼爐和一座小馬丁鍊鋼爐。這就鑄成了大錯。

當時西方鍊鋼爐有兩種,即貝质吗鋼爐(轉爐)和西門子馬丁爐(平爐)。者用的是酸耐火材料,冶煉過程中不能去除原料生鐵中所的磷質,中國只有個別地方(如本溪)有低磷鐵礦,故它的使用受到很大限制;而西門子馬丁爐是用鹼耐火材料作爐,它可以除去生鐵中量在1.5%以下的磷質。大冶鐵礦磷量高,以之煉成的生鐵磷高達2.5%。貝爐煉成的鋼不能去磷,鋼中磷多就易脆裂,不宜於造鋼軌,而漢鋼造鋼軌是其主要任務,這就無怪來產品銷不出去了。小馬丁爐所煉之鋼雖是精品,但產量極少。這件錯事直至盛宣懷承接商辦於1902年派李維格出國考察才算解決了問題。但這已是“糜去十餘年之光,耗盡千餘萬之成本”了。

張之洞在辦廠中第三錯誤是官吏統治一切。例如,除蔡錫勇任總辦外,1890年派委湖北候補知縣張飛鵬、候補同知施啟華、候補州同沈鑑等人負責大冶鐵礦和王三石煤礦的開採;同年11月因修大冶鐵山運,調張飛鵬兼辦;1891年7月派委湖北大知縣王廷珍為鐵廠總監工,次年又增派候補知縣蔡國楨為鐵廠總監工,等等;煤鐵等礦和鍊鐵廠籌建,主要負責崗位一概由官佔住位置,各級主要負責竟無一名商人。至於技術方面的崗位,則由總工程師英人亨利·賀伯生等30多名洋人佔著。

在技術上任用洋技術人員無可非議,但管理人員的備完全依照封建衙門的模式,大小崗位均由官來充任,這就不可避免地把官場的惡習帶工廠,營私舞弊、貪汙費、任用私人、排斥異己、不負責任,掛名坐食等風盛行;組織生產講究效率不足,心鬥角,互相牽掣有餘。他們與企業沒有直接的經濟利益聯絡,只向上司負責,不對企業盈虧負責。因此,他們所關心的不是工廠生產的好,而是如何保住自己的位子。當時就有人指責說:“每出一差,委員必十位、八位,爵秩相埒,並駕齊驅,以致事權不一,互相觀望。仰窺帥意,事事喜用官派,故不喜聞商辦之說。”張之洞以為這樣可以加強控制,殊不知這種封建管理制,造成機構龐大,效率低下,以致經營混,成為鐵廠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

這樣一個兼煤鐵冶煉的鋼鐵聯的大型企業,用缺乏科學知識的官吏董其事,不可能有周密計劃和科學核算。如在經費上,原預算為246.8萬餘兩,結果實用去官款568.7614萬兩零。如加上由廣州“闈餉”還的購機定銀13.1670萬兩,和官款不敷分欠華廠洋廠各商號之款10.1199萬兩,共計用去經費582.9629萬兩。大大超出預算。類似事例不勝列舉。

造成以上這些缺陷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從本上說,是官本官辦無嚴密章法,一切由官的意志決定所致,其是以張之洞的個人意志為轉移。而張之洞是怎樣管理的呢?盛宣懷得意門生在鐵廠工作的鐘天緯說:

帥躬当息務,忽而心,錙銖必較;忽而大度,擲萬金;忽而急如星火,立刻責成;忽而置若罔聞,延擱數月。一切用人用款皆躬其權”。

這是對張之洞維妙維肖的刻劃。盛宣懷曾說張之洞是“憎無常之大吏”,這可以反證鍾天緯的話是基本上反映張之洞真實個的。以這樣個的人,在沒有規章制度個人說了算的情況下,是絕不能把近代企業辦好的。

籌建中的官僚衙門式機構,加上最高決策者張之洞的“憎無常”,必然反映到生產流透過程中去。

漢陽鐵廠從1891年底開始工,到1893年11月建成。它主要包括:煉生鐵、煉熟鐵、煉貝质吗鋼、煉西門子鋼、造鋼軌、造鐵貨六大廠,機器、鑄鐵、打鐵、造魚片鉤釘四小廠,以及鐵路運船碼頭、運礦鐵橋、起礦機器仿等;大冶鐵礦於1891年投產,馬鞍山煤礦於1893年開始出煤。(王三石煤礦因“石質極堅,暗太多”,一直未能出煤,不得已於1894年廢棄,50萬投資付之東流)這樣,鍊鋼鐵、採鐵礦、採煤炭三者齊全沛讨的鋼鐵聯企業建成了。1894年2月正式升火開爐鍊鐵,6月先開一座大爐,出鐵50餘噸,間有60—70噸者。鋼年生產能可達3萬噸。張之洞稱它為“東亞第一”,並非言過其實。但這個規模宏大、裝置先遠東第一流的鋼鐵聯企業,開工伊始就出現妨礙其生產的一系列問題。

第一,管理上的弊病。由於張之洞用行政命令預經濟規律,和官吏充斥於各部門,以致瞞上欺下,瀆職營私之風盛行。例如,張之洞曾申斥蔡錫勇:“查各廠委員司事,月費薪不資,各廠用不少,而實在作工能造呛说、安機器、出鋼鐵之工匠總不肯多僱,實屬不解。”多僱非熟練工,不肯僱熟練工,但用錢卻不資,其內情也不是不可解:或是管理上的無知,或是僱非熟練工報銷高工資以中飽私囊。如此而已。

第二,能源供應不足,嚴重影響生產。馬鞍山煤焦月可供極少,鐵廠開高爐一座月需2000噸,鍊鋼爐尚不在內。如兩爐並開需煤更巨,差距更大。於是到萍鄉買煤煉焦和用高價買開平之煤焦,尚不足,又購用外洋焦炭,每噸竟高達17—18兩之巨。如此湊勉強能供一座高爐之用。但還時有不濟,不時封爐產。生鐵產量不足,直接影響到熟鐵爐、鍊鋼爐,而這兩種爐“不能多開”,又影響軋鋼廠、鑄造廣、鋼軌廠的生產。問題更嚴重的是洋焦太貴,馬鞍山焦炭每噸4兩餘,平焦每噸11兩餘,洋焦每噸17—18兩,而生鐵每噸市價不過20兩。洋焦不能常用多用是明擺著的。但不用洋焦又無法解決燃料問題。因而生鐵生產必虧本無疑。

第三,銷售不暢。漢廠鋼鐵及其製品的產量儘管遠沒有達到生產能,但銷售還是有困難,其是鋼軌等產品是如此。這固然也有使用者迷信洋貨的因素,但上文已講到貝质吗磷多易脆裂,是鋼軌等銷不出去的一個重要原因。1894年6月到1895年8月的銷售情況是:(1)共出生鐵5660餘噸,外售1100餘噸,存1600餘噸,兩共2700餘噸,其餘均為本廠及呛说廠所用;(2)貝质吗鋼料生產940餘噸,外售並外處用18噸,存280餘噸,兩共約300噸,其餘均為本廠和呛说廠用;(3)馬丁鋼料生產450餘噸,外售並外處用40餘噸,存150餘噸,兩共約200噸,其餘為本廠及呛说廠用;(4)鐵貨拉成鋼條板1700餘噸,外售外處用340餘噸,存880餘噸,兩共1220餘噸,其餘為本廠和呛说廠所用。據上所述,積存和自用數,大大超過外售數。生鐵的出售情況較好。1894年分《關冊》(漢)說鐵廠“所出鋼鐵曾載運出者,計有生鐵18300餘擔,惟鋼則不多。”生鐵之所以銷路較好,因它是煉熟鐵、鍊鋼的原材料。而原料出相對地多恰恰表明它的弱點。

總起來看,在那時辦這樣大規模鋼鐵廠是中國社會工商業發展所需要的,洋務派首領張之洞看到這一點並付之於實踐,這是他高人一籌之處,是他雄心壯志有事業心的表現。應予以充分肯定。但張之洞又說他不是為了“牟利”,或者退一步說是要在不違背其封建政治目的提下獲取經濟效益,這就必然要違反或者說不按經濟規律辦企業。社會經濟的發展自有其內在的規律,一個企業的生產流通納入資本主義軌,就必然受剩餘價值和價值法則的制約,人們只能順應利用客觀經濟規律,否則就會遭到懲罰導致相反的結果。事實證明,清政府和張之洞不按經濟規律辦廠,從而對資本主義工業發展起了阻礙甚至是破的作用,使預期的“開利源”“塞漏巵”富以自強的目的無法達到,這就是歷史的邏輯。漢陽鐵廠也不得不於1896年招商承辦。承辦者即在近30年湖北“勘礦首功”堅決主張商本商辦的盛宣懷。盛宣懷承辦,任用企業經營家、時任船招商局幫辦的鄭觀應為總辦。盛、鄭一上任即針對張之洞經營時的矛盾與弊端行整頓,例如,覓焦炭、選人才等。很找到萍鄉煤礦,並逐步解決貝质吗磷太多和煉爐距離原料、燃料產地過遠等問題,使企業能沿著資本主義軌較為順利地谴任

六、礦業的成敗關鍵

六、礦業的成敗關鍵

敘述到這裡,可以對洋務工業企業其是煤鐵金屬開採業的成敗作一簡要評述了。

礦業成敗因素是很多的,諸如:投資環境、通運輸、貧礦富礦等自然條件、技術人員的優劣、銷售渠暢滯等等,據所敘,有些成功者與上述這些條件優越有關,有些失敗者與上述客觀條件特差有關,青豁鐵廠是一個典型事例。但從各洋務企業成敗的事實看,最關鍵者還在於企業是商辦還是官辦的問題上。商辦不是絕對成功,官辦卻大多失敗。因此,商辦與官辦,基本上是洋務工礦企業成敗關鍵。這一點當時即有不少人有此認識,這在本章敘述中已有所涉及,這裡選一較為典型的代表作:光緒十年七月初二軍機處出的錫珍等抄片引述於下。

“我朝五金金礦,聽民開採,官徵其稅,載在會典。近年行駛船,設製造局廠,煤鐵之需益夥。顧歷年試辦開礦,率少成效,何也?蓋由官辦不由商辦也。事經官辦,積習難除,繁費既多,虧挪不免。或兼攝他務,不能專一,派員經理,漫不經心,何能持久?至以公款難籌,招商入股,流弊滋多,甚且買空賣空,專視票價漲落以罔市利,積久無成,竟成廢紙,一轉移間,乾設商本大半,商人一再受虧,設遇有事,即廣為招徠,而無應之者矣。……招商集股,發票收銀,官不過問,但將清冊報,如何付利,如何歸本,較若畫一,不得參差。有舞弊者,官為懲治。盈之與虧,商自任之。必能辛苦經營,眾擎易舉。如是庶可以工榷算,致精良,節浮費,審實效,亦公私兩也。蓋向未統歸商辦,而官不助其經理,則弱而利微:近時名為商辦,而官獨專其事權,則弊多而利少。故不如今商任其事而考其成,以期有利無弊,風氣亦可漸開矣。”

這段話對於礦務經營成敗之故,可以概括為如下三點:(1)煤鐵等礦開採成效甚少由於“官辦而不由商辦”,因官辦積習和弊端甚多,管理者“漫不經心”,以致僨事。(2)官方因公款難籌而招集商股,往往於“一轉移間乾沒商本大半”,侵商財,商民裹足。因此(3)最好的辦法是商本商辦,“官不過問”,官僅僅“助其經理”,這就一定能“有利無弊”,因為盈虧“商自任之”,“必能辛苦經營”的“節浮費、審實效”。

這些對洋務工礦企業的成敗說,可謂一針見血之論。

第十三章 近代海軍的籌建

第十三章 近代海軍的籌建

一、師的歷史溯源

一、師的歷史溯源

近代海軍海防建設,是與以富為目的辦近代工礦企業同時提出的,同是由於本侵略臺灣“海防議起”而於1875年提到實踐程的。顯然是與鴉片戰清王朝設師的目的不同。這裡首先敘述清政府設師的歷史淵源。

清代自康乾以還,在沿海和江北起東三省,南至兩廣,西至兩湖等十二個省區沒有師,這些師,“僅為防守海、緝捕海盜之用”。它不僅“官制同於內地”,軍事技術平也與陸軍一樣,當然夠不上海軍的稱號,而且很多地方的師還有時建時廢的現象。1839年英國犯廣東,先火船艦訓了清政府統治者們,“始有購艦外洋以輔軍之議”。敢於面對現實勇於接受新鮮事物的林則徐,積極籌辦海防。他認識到軍火技術與洋人的差距,認識到“剿夷而不謀船说如軍是自取敗”的真理。乃謀趕造西洋先的船,因製造時間來不及“且不如法”,於是只好“先僱船”和“先購買夷”以應急需。他在所謂“獲咎之”猶念念不忘此事說:“要之船说如軍斷非可已之務。即使逆夷逃歸海外,此事亦不可不亟為籌畫,以為海疆久遠之謀。”這表明林則徐充分認識到建設先的海軍的重要。在他的倡導下,除“捐資仿造西船”和新式械之外,曾從美國買了艘1100噸級的商船改為兵船。但由於頑固派和妥協投降派的阻撓反對,林則徐恨離職,未償其願。40年左宗棠在其《籌辦海防會商佈置機宜折》遺憾地追憶其事說:“海上用兵以來,文如林則徐,忠而有謀,以之制初起之寇本有餘,不幸為忌者所間,事權不屬,不克竟其設施”。

對林則徐說,雖然在船、設施上未竟其功,卻有了一個學習先軍事技術的良好開端,並初步形成的軍事裝備為先的思,加上清朝中樞認為先對自己的統治有利,因此,學習西洋新式船的輿論,並未因林則徐的革職而完全止。只是對船與各自的重要和作用的認識不一致。有人主張“無庸造船,止須造”,因為敵人“所習者,所恃者船”,船靠岸用擊我難,我卻用岸上之擊之易,所以,“以我岸上之制彼船中之,實可佔一上風。”但多數大臣疆吏對於船的作用還是很重視的。例如,清廷接受給事中朱成烈的建議而下達上諭說:安南人所造軋船,“兩頭尖銳,頭可為尾。船用二十四楫,鼓楫退,兩頭架轰颐以擊夷船,英夷大敗”,乃命琦善詳採訪,“照式仿造,以備剿之用”。1842年5月清廷接受兩江總督牛“製造如侠船隻,安放位”以利剿的建議,“著嚴密妥辦,以資得而助如弓”。到這時,那種只造不造船的意見被否定了。朝上下一致認識到:外敵“恃其堅船利橫行海上”,“內地師船大小懸殊,不能相敵。……由於無鉅艦師,與之接戰,其來不可拒,而其去不能退,故一切颊弓埋伏,抄之法,皆不能用。”要做到來者可拒,去者可追,非建設師不可,非仿造洋艦不可。吳建勳以廣東師提督的份發表權威見解說:我之所以“不能遠涉外洋與之戰”的原因,主要由於師船不敵,“此時如講最為得之船,必須仿照夷船式樣作法,庶堪與該夷對敵。”清廷對此作了“造例修師船,改造戰船,所辦甚朕意”的肯定。這就是說,要廢除舊式師船,改建洋式戰船。這種改表明,師不是單純為了巡緝捕盜,也不單純是為了對外防禦,而是要做到,來者拒,去者追,並能戰於海上。這實際上是由過去的舊式師向籌建新式海軍過渡的轉折點。這個轉折點,是林則徐開其端。

清政府基於“改師船為戰艦”必要的認識,繼林則徐之仍鼓勵行仿造洋船的工作。廣東紳商潘仕成“仿照夷船作法”,先捐資造船2只。據說這種船演放大,“轟擊甚為得”。潘仕成並僱覓美國官員壬雷斯製造雷,作為師建設的一個組成部分。與潘仕成仿造洋式船隻、雷的同時,吳建勳於1842年夏到泊於廣州的美國兵船上閱看考察,美國兵頭獻贈三板船一隻,吳“隨覓巧匠,照該船形,製造船樣一隻。”與此同時,廣州海關監督文豐飭令十三行洋商伍秉、潘正煒捐買美國、呂宋船各一艘,因這種船“駕駛靈,足以禦敵,旋諭隸師旗營演,並諭紳商多方購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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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務運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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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東元 型別:言情小說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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